一、简介
大同市投资促进局于2008年3月经大同市编制委员会批准由大同市投资促进中心更名成立。大同市投资促进中心前身是大同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大同市投资促进局是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外商投诉、外埠驻同办事机构登记、审批、管理的主管部门,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处级全额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能
大同市投资促进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对外开放、利用外资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大同市的产业政策、投资环境和经济信息。
(二)负责协调、指导全市招商引资服务工作,调查、研究外资、投资软环境建设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投资环境建设的工作。
(三)组织和承办大同市的投资贸易洽谈会,举办或协办境内外项目的考察、宣传推荐、利用外资研讨、论坛等各类投资促进活动。
(四)负责我市招商引资项目的收集、筛选、整理、策划、包装、展示、推荐和跟踪服务等工作。负责与境内外投资促进机构进行联系与交流;调查研究,搜集信息,向市委,市政府提供对外开放、促进投资的政策依据。
(五)负责大同市投资促进网站的建设和日常运营管理,组织大同市网上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大同市投资促进中心网站、及其它地市招商引资网的链接,发挥网络招商引资的信息平台的作用。
(六)负责策划、组织实施本市组团参加国内外重点投资洽谈活动;负责对国内外考察团(组)来访的接洽工作;负责牵头组织本市的国内外投资合作项目的洽谈、签订协调服务工作。
(七)策划并组织实施境内外大型投资促进活动,组织与投资有关的专业培训、研讨、从事有关投资业务的咨询、信息服务、资信调查和投资促进策划服务,协助整理有关法律手续。
(八)为中外投资合作者提供项目的决策咨询、市场调查、投资环境评估、项目申报审批等前期投资促进工作的全过程一站式服务,协助解决在项目投资进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九)为外资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推荐,代办年检、变更、清算等后期服务。
(十)协调、指导各县区和有关单位、企业的投资促进工作;根据市政府授权,负责我市招商引资奖惩兑现工作。
(十一)负责我市区域经济合作、友好城市关系的建立、交流、互动和外埠驻同办事机构的审核、批准、管理、协调服务工作。
大同市外商投诉中心的主要职能:
(一)根据市政府授权,接受投诉者的投诉并进行调查、协调、处理和督办外商投资企业以及中方反映的各类问题和纠纷。
(二)根据市政府的授权,在办理投诉工作中行使调查权、转办督办权、协调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
(三)直接协调处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大投诉案件和上一级投诉机构转办的投诉事项,并定期通报有关投诉的处理情况。
(四)检查、督办各有部门及时处理外商投诉企业的投诉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实施监督管理。
(五)编制外商投诉方面的信息资料,负责全市外商投诉机构和受诉单位人员的相关业务培训。
(六)为外商及大同市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提供投资环境考察、投资导向、涉外经济法规、政策法律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七)负责实施对大同市范围内投资环境调研,定期组织外商投资企业对大同投资环境的评测工作。